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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称Truqap
适应症适用于患有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且经FDA批准检测确认肿瘤组织中存在一种或多种PIK3CA/AKT1/PTEN基因改变,在转移性疾病环境中接受至少一种内分泌治疗后进展,或在完成辅助内分泌治疗后12个月内复发的成年患者。
卡帕塞替尼(Capivasertib)的商品名为Truqap,是一种由英国阿斯利康公司研发的口服小分子激酶抑制剂,专门用于靶向治疗某些类型的乳腺癌。卡帕塞替尼于2023年获得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的批准上市。 在国内,卡帕塞替尼于2023年申请上市并获CDE受理。
卡帕塞替尼(Capivasertib)是一种口服小分子激酶抑制剂,通过靶向抑制丝氨酸/苏氨酸激酶AKT(包括AKT1、AKT2、AKT3亚型)的活性发挥作用。该药可阻断AKT信号通路下游底物的磷酸化,从而抑制肿瘤细胞增殖并诱导凋亡。
卡帕塞替尼适用于治疗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用药需严格遵循以下患者筛选标准、剂量规范及调整原则。
选择卡帕塞替尼治疗HR阳性、HER2阴性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的患者时,需基于肿瘤组织中存在以下一种或多种基因变异:PIK3CA、AKT1、PTEN。
关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批准的用于检测PIK3CA、AKT1及PTEN基因变异的相关检测信息,可咨询专业医生。
开始使用卡帕塞替尼前及治疗期间,需定期评估空腹血糖(FG)和糖化血红蛋白(HbA1C),密切监测血糖水平变化。
卡帕塞替尼推荐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剂量为每日两次,每次400毫克(约间隔12小时),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给药方案为连续服用4天,随后停药3天,持续用药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耐受的毒性反应。
卡帕塞替尼每周给药安排如下,第5、6、7天停药,无需给药:
1. 第1-4天早晨:服用2片200毫克规格片剂。
2. 第1-4天晚上:服用2片200毫克规格片剂。
3. 第5-7天:全天停药,无给药安排。
1. 本品片剂需整片吞服,吞咽前不得咀嚼、压碎或掰开,若片剂出现破损、开裂或完整性受损,请勿服用。
2. 若患者在预定服药时间后4小时内漏服,需立即补服该次剂量;若漏服时间超过4小时,无需补服,次日按常规服药时间服用下一剂即可。
3. 若患者服药后发生呕吐,无需额外补服剂量,下一剂按常规服药时间服用。
4. 氟维司群的推荐剂量信息,请参考其完整处方说明。
5. 对于绝经前及围绝经期女性,需根据当前临床诊疗规范,使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6. 对于男性患者,可根据当前临床诊疗规范,考虑使用促黄体生成素释放激素(LHRH)激动剂。
针对不良反应的推荐剂量降低方案如下,若患者无法耐受第二次剂量降低,应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1. 首次剂量降低:每日两次,每次320毫克,连续服用4天,随后停药3天。
2. 第二次剂量降低:每日两次,每次200毫克,连续服用4天,随后停药3天。
不良反应严重程度分级依据《不良事件通用术语标准》(CTCAE)5.0版,具体剂量调整原则如下:
注:疑似或确诊糖尿病酮症酸中毒(DKA)的处理,请咨询专业医生。
1. 空腹血糖高于正常上限至160毫克/分升(或高于正常上限至8.9毫摩尔/升),或糖化血红蛋白高于7%:考虑启动或加强口服降糖药治疗,维持卡帕塞替尼当前剂量。
2. 空腹血糖161-250毫克/分升(或9-13.9毫摩尔/升):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空腹血糖降至160毫克/分升(或8.9毫摩尔/升)以下;若28天内恢复,按原剂量重启用药;若恢复时间超过28天,降至下一等级剂量重启用药。
3. 空腹血糖251-500毫克/分升(或14-27.8毫摩尔/升):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空腹血糖降至160毫克/分升(或8.9毫摩尔/升)以下;若28天内恢复,降至下一等级剂量重启用药;若恢复时间超过28天,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4. 空腹血糖高于500毫克/分升(或高于27.8毫摩尔/升),或任何空腹血糖水平下出现危及生命的高血糖后遗症: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若出现危及生命的后遗症,或空腹血糖持续24小时≥500毫克/分升,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若24小时内空腹血糖降至≤500毫克/分升(或≤27.8毫摩尔/升),则按照对应等级的指导原则处理。
1. 2级腹泻: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若28天内恢复,根据临床情况按原剂量或下一等级剂量重启用药;若恢复时间超过28天,根据临床情况降至下一等级剂量重启用药;若症状复发,降至下一等级剂量。
2. 3级腹泻: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若28天内恢复,根据临床情况按原剂量或下一等级剂量重启用药;若恢复时间超过28天,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3. 4级腹泻: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1. 2级皮肤不良反应: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按原剂量重启用药;若症状持续或复发,降至下一等级剂量。
2. 3级皮肤不良反应: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若28天内恢复,按原剂量重启用药;若恢复时间超过28天,降至下一等级剂量重启用药;若3级症状复发,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3. 4级皮肤不良反应: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1. 2级不良反应: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按原剂量重启用药。
2. 3级不良反应:暂停使用卡帕塞替尼,直至症状缓解至≤1级;若28天内恢复,按原剂量重启用药;若恢复时间超过28天,降至下一等级剂量重启用药。
3. 4级不良反应:永久停用卡帕塞替尼。
1. 应避免卡帕塞替尼与强效CYP3A抑制剂同时使用;若无法避免联合使用,需将卡帕塞替尼剂量调整为每日两次,每次320毫克,连续服用4天,随后停药3天。
2. 与中效CYP3A抑制剂联合使用时,需将卡帕塞替尼剂量调整为每日两次,每次320毫克,连续服用4天,随后停药3天。
3. 停用强效或中效CYP3A抑制剂后,待抑制剂代谢3-5个半衰期,恢复使用联合抑制剂前的卡帕塞替尼剂量。
卡帕塞替尼虽然治疗效果较好,但使用过程中还是会引起不良反应,出现以下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咨询医生。
在至少20%的患者中出现的最常见不良反应/实验室检查异常包括:腹泻、皮肤不良反应、随机血糖升高、淋巴细胞减少、血红蛋白降低、空腹血糖升高、恶心、疲劳、白细胞减少、甘油三酯升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肌酐升高、呕吐及口腔炎。
少见(0.1%~1%):急性心肌梗死。
极常见(≥10%):皮肤不良反应(发生率高达56%),包括蝶形红斑、皮炎、全身性剥脱性皮炎、中毒性皮疹、过敏性皮炎、皮肤干燥、湿疹、多形性红斑、手部皮炎、掌跖红斑感觉迟钝综合征、瘙痒、皮疹、红斑性皮疹、斑丘疹性皮疹、丘疹性皮疹、皮肤色素沉着、皮肤皲裂、皮肤反应、皮肤溃疡、荨麻疹、紫癜、红斑及药物性皮疹。
极常见(≥10%):腹泻(发生率高达77%)、恶心(发生率高达35%)、口腔炎(发生率高达25%)、呕吐(发生率高达21%)。
常见(1%~10%):消化不良。
极常见(≥10%):淋巴细胞减少(发生率高达49%)、血红蛋白降低(发生率高达47%)、白细胞减少(发生率高达35%)、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生率高达25%)、血小板减少(发生率高达12%)、贫血(发生率高达10.4%)。
极常见(≥10%):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生率高达23%)。
少见(0.1%~1%):超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
极常见(≥10%):随机血糖升高/高血糖(发生率高达60%)、空腹血糖升高(发生率高达37%)、甘油三酯升高(发生率高达30%)、校正钙降低(发生率高达19%)、食欲减退(发生率高达17%)、血钾降低(发生率高达17%)。高血糖相关表现包括血糖升高、糖化血红蛋白升高、糖耐量异常、糖尿病及高血糖症。
常见(1%~10%):糖化血红蛋白升高。
少见(0.1%~1%):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极常见(≥10%):头痛(发生率高达17%)。
常见(1%~10%):味觉障碍。
少见(0.1%~1%):脑出血。
极常见(≥10%):肌酐升高(发生率高达19%)、尿路感染(发生率高达14%)、肾损伤(发生率高达11%)。
肾损伤包括:急性肾损伤、肾衰竭、肾功能不全、肾小球滤过率降低、肌酐升高及蛋白尿。。
少见(0.1%~1%):吸入性肺炎。
发生率未明确:肺炎。
极常见(≥10%):疲劳(发生率高达38%)。
常见(1%~10%):黏膜炎症。
少见(0.1%~1%):脓毒症。
发生率未明确:发热。
卡帕塞替尼又称Capivasertib、Truqap,适用于患有HR阳性、HER2阴性、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且符合条件的患者,用药期间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重度高血糖,包括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甚至会出现致死性结果。1型糖尿病患者或需要接受胰岛素治疗的糖尿病患者使用卡帕塞替尼的安全性尚未得到证实,这类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患者被排除在 CAPItello-291 研究之外。
使用卡帕塞替尼治疗前,需检测患者空腹血糖(FPG 或 FBG)及糖化血红蛋白(HbA1C)水平,并对空腹血糖指标进行优化调控。
1、治疗期间监测启动卡帕塞替尼治疗后,在治疗第 1、2、4、6、8 周的给药周内,于第 3 天或第 4 天监测或指导患者自行监测空腹血糖;后续持续治疗期间,每月监测一次空腹血糖,同时根据临床实际需求灵活调整监测频次。
2、治疗期间每 3 个月监测一次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必要时可根据临床情况增加监测次数。对于有 2 型糖尿病病史且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可能需要加强降糖治疗,并密切监测空腹血糖水平。
3、高血糖发生后的处理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期间出现高血糖的患者,需每周至少监测两次空腹血糖,无论是否处于给药日,均需坚持监测,直至空腹血糖降至基线水平。
4、患者在接受降糖药物治疗期间,前 2 个月需每周至少监测一次空腹血糖,之后调整为每两周监测一次,或根据临床需求调整监测频率。
5、特殊人群管理对于存在高血糖危险因素或已出现高血糖的患者,可考虑咨询高血糖治疗领域的专业医护人员,并指导患者在家中开展空腹血糖监测。需告知患者高血糖的相关症状和体征,同时为患者提供生活方式调整方面的指导建议。
6、严重不良反应处置当怀疑患者发生酮症酸中毒时,需立即暂停卡帕塞替尼用药;若酮症酸中毒确诊,则需永久停用。根据高血糖的严重程度,可对卡帕塞替尼采取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等措施。
1、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伴随脱水症状的重度腹泻。
2、需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腹泻相关症状和体征。建议患者在服用卡帕塞替尼期间,一旦出现腹泻症状,应及时增加口服补液量,并立即启动止泻治疗。根据腹泻的严重程度,可对卡帕塞替尼采取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等措施。
1、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重度皮肤不良反应,包括多形性红斑、掌跖红肿疼痛综合征以及伴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
2、需密切监测患者是否出现皮肤不良反应相关症状和体征。建议尽早咨询皮肤科医生进行专业诊疗。根据皮肤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对卡帕塞替尼采取暂停用药、降低剂量或永久停药等措施。
根据动物实验结果及药物作用机制,孕妇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可能会对胎儿造成损伤。
1、需告知孕妇以及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卡帕塞替尼可能对胎儿存在潜在风险。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 1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2、建议有生育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在接受卡帕塞替尼治疗期间以及末次给药后 4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3、卡帕塞替尼需与氟维司群联合使用,关于妊娠及避孕的相关信息,可参考氟维司群的完整处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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